【漳州最低工资标准多少,漳州最低工资标准2021最新】

525150 4 2026-01-13 09: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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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自2025年4月1日起,漳州市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两档:漳州龙海区执行第三档,为2045元;漳州市本级、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执行第四档,为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两档,第三档为25元,第四档为20元。

漳州市工人基本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分为两档:第一档为2195元/月,第二档为2045元/月,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且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第一档标准及适用地区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月,这一标准适用于漳州市的芗城区和龙文区。

漳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17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的具体内容芗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月,这一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即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此金额。

漳州芗城区、龙文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区、华安县为18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福建日标准工资

1、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日标准工资自2025年4月1日起分四档执行,具体为:一类地区188元/日,二类地区184元/日,三类地区172元/日,四类地区160元/日。标准工资的制定依据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分别对应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

2、福建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最高档为20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四档,最高档为21元。

3、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仍沿用2025年公布的数值,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档,分别为25元、23元、25元、20元。

4、年福建省福州市的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月。此次调整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福州市各地将执行福建省的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说:月最低工资标准:福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这一标准确保了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此水平。

5、福建省2025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具体为:2265元、2195元、2045元和1895元。

6、福州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每个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每个小时。以上标准是根据《关于公布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规定的内容,该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了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福州属于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一档。

芗城区工资档位

1、芗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金额21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样为第一档,金额23元/小时,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且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工资档位划分依据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省级政府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划分为不同档位。

2、福建省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共4类:月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21元/小时。适用范围为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5元/小时。

漳州2025年最低工资是多少

1、自2025年4月1日起,漳州市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两档:漳州龙海区执行第三档,为2045元;漳州市本级、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执行第四档,为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两档,第三档为25元,第四档为20元。

2、分档标准及适用范围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闽人社文〔2025〕14号),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划分四档:第一档2265元/月:覆盖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经济较发达区域,包括思明区、湖里区、鼓楼区、台江区等20个县(市、区)。

3、芗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金额21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样为第一档,金额23元/小时,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且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工资档位划分依据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省级政府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划分为不同档位。

4、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4月1日起有调整,厦门6区为2265元/月(时薪25元);福州、泉州等24县区为2195元/月(时薪23元);漳州、南平等31县市为2045元/月(时薪25元);山区县(如清流县)为1895元/月(时薪20元)。

5、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仍沿用2025年公布的数值,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档,分别为25元、23元、25元、20元。

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1元/小时(对应月标准第一档区域)。第二档:5元/小时(对应月标准第二档区域)。第三档:19元/小时(对应月标准第三档区域)。第四档:15元/小时(对应月标准第四档区域)。

漳州最低工资是多少?

自2025年4月1日起,漳州市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两档:漳州龙海区执行第三档,为2045元;漳州市本级、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执行第四档,为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两档,第三档为25元,第四档为20元。

漳州市工人基本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分为两档:第一档为2195元/月,第二档为2045元/月,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且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第一档标准及适用地区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月,这一标准适用于漳州市的芗城区和龙文区。

分档标准及适用范围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闽人社文〔2025〕14号),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划分四档:第一档2265元/月:覆盖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经济较发达区域,包括思明区、湖里区、鼓楼区、台江区等20个县(市、区)。

漳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17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芗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金额21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样为第一档,金额23元/小时,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且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工资档位划分依据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省级政府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划分为不同档位。

.5元每小时、19元每小时。根据查询《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信息显示,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每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每小时;其他县(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每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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