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最低工资调整/梧州最低时薪

525150 1 2026-03-02 0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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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低工资标准2020

第一类地区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该区域实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此类标准适用于经济较发达、生活成本较高的城市中心区域,覆盖了广西大部分主要城市。第二类地区涵盖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年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15元/时。

年南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15元/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分类调整。

第二类地区:涵盖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此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之,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兼顾企业负担与劳动者权益。第三类地区:包括广西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第三类地区:包括广西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这类地区经济相对欠发达,生活成本较低,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较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与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 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10元,每小时15元。 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80元,每小时13元。 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30元,每小时14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工资最低标准

1、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2、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3、当前(自2023年11月开始执行)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地区1990元/月,二类地区1840元/月,三类地区1690元/月。2025年调整方案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拟调整为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对应小时最低工资分别为24元、7元、19元。

4、一类标准适用区域及金额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等城区适用一类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这一标准覆盖了南宁市主城区及武鸣区,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生活成本相对集中的特点。

5、官方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南宁市作为一类地区,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这一政策明确了月工资和小时工资的底线,但未直接规定日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或标准。

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自2023年11月1日起,广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1810元、1580元、1430元调整到1990元、1840元、1690元,小时由原来15元、13元、14元调整为1元、16元、17元。

广西2025年最低工资是多少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金额截至2025年10月1日,广西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第二档、第三档标准虽未在最新信息中明确提及,但可参考此前标准。此前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的版本中,广西一至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90元、1840元、1690元,同样包含五险一金。

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2025年梧州最低工资标准

年梧州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类: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这一标准适用于梧州市的城区。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这一标准适用于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方面,一类地区为2200元/月,适用范围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二类地区是2040元/月,适用于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三类地区为1870元/月,适用范围是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标准适用范围广西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适用于一类地区,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这些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劳动力市场活跃,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需兼顾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标准执行时间该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已包含社保,无需额外叠加,截至2025年10月1日,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第一档: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城市,以及东兴市,适用1810元/月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15元/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属于该档范围,因此执行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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